繁体中文
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网站首页 | 业界新闻 | 展会报道 | 赛场知识 | 各类排行 | 博客社区 | 宠物论坛 | 会员面板 | 网站留言 | 宠物商厦
专业下载 | 犬猫种类 | 宠物饲养 | 宠物美容 | 宠物医疗 | 宠物繁殖 | 宠物训练 | 宠物黄页 | 另类宠物 | 网站帮助
宠物资料讯息 | 专业各类下载 | 展会赛事报道 | 宠物交易商厦
推荐文章
热点文章
最新文章
如何把新猫介绍给家里原有的猫咪? (1)
2007-05-30 19:23:20  作者:sweet  来源:  浏览次数:0
网友评论0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】 评分等级:0

·带新猫进家之前须知:

        猫咪是领域意识比较强的动物,一般是不大欢迎新成员进家的,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适应。猫咪的性格各异,加之各种环境因素,这个适应期可能会从4周到12周不等。

最理想的新猫是年龄,体形都比旧猫小,异性,没到性成熟期,或已经做过绝育手术,性格与旧猫相仿。不过,现实中这样的组合比较少,可以根据以下因素估计适应期的长短,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——

        猫咪的来历:流浪猫一般比较有竞争性,领土欲望强,勇于自卫。人工喂养大的孤儿猫一般胆小一点,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较长的时间适应。

        体形:体形小的新猫给旧猫的威胁感要小一些。长毛的猫会显得比实际大一些,所以不要只看体重,要看外观。

        年龄:刚出生到12周的幼猫缺乏对环境做出正确判断反应的能力,这样的小猫咪是不能让他单独面对另一只猫咪的。最好时刻有人待在身边。12周到6个月的小猫咪正是精力充沛,顽皮异常的时候,对于大猫尤其是上了年纪的猫来说,他们可以说是非常讨厌。6个月到2岁的猫咪还是青少年,旧猫应该做绝育手术,新猫也应该尽快做绝育。两只性成熟未绝育的同性猫是很难相处的。2岁以上的猫咪就是完全成年了,一般猫咪的性格在这时已经定型,两只同在这个年龄段的猫咪在对外界的反应(胆小或胆大,等等)和活力程度(整天睡觉还是没一刻安静)相近的时候更容易彼此适应。8岁以上的猫咪就算进入老年了。不论他是新猫还是旧猫,都比较容易在这个过程中焦虑、抑郁,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好好考虑再带新猫进家。

        性别:没到性成熟的猫咪很少被认为是威胁,容易被接收。绝育后的猫咪在竞争性、领土欲望、占有欲望方面都弱一些,也好相处一些。两只性成熟未绝育的公猫大多会不停地追逐、争斗,外加到处撒尿圈地盘。

·带新猫进家前必备:

        1、旧猫必须免疫。
        带新猫进家之前,必须至少要保证旧猫是免疫过的,并且是在免疫有效期内。如果已经决定要带新猫进家,而旧猫还未免疫,一定要先带旧猫去免疫。免疫之后一周,疫苗才会起效,这时才能考虑把新猫接回家。如果旧猫没有免疫,新猫也没免疫,一旦新猫是猫瘟/病毒性鼻气管炎或猫杯状病毒携带者,两只猫可能会同时发病,此时给饲主带来的时间、精力和金钱上的困扰是令人追悔莫及的。

        有关免疫的知识,请到“疾病护理”专区查看猫咪免疫知识方面的文章。

       2、隔离

        新猫必须隔离。对隔离的地方的要求是: 旧猫绝对进不去,在最小程度上影响旧猫的原有生活方式。隔离的地方可以是家里的一间房间(必须有可以锁上的门)。如果没有单独房间,或者旧猫习惯在卧室和你一起睡,可以隔离在封好的阳台,或卫生间(同样要门)。如果只有卫生间可选而旧猫的厕所也在卫生间,可以把他的厕所挪到新地点,可能的话,提前1到2周做这项准备工作,总之对旧猫的原有生活方式改变越小,越有利于他适应新猫的到来。如果以上的条件都没有(说实话,我觉得家里若是除了大门就没第二扇门的话,实在是不应该再添一只猫),可以用一个比较大的笼子罩上布用做隔离设施,不过这时最好是已知新猫不带任何疾病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对于隔离地方的要求,主要是没有对猫咪危险,有害的东西。地方并不要求大,小一点反而容易适应。隔离的地方要有猫砂盆,有可以让猫躲藏,休息的窝(不用太复杂),有清水。食物最好是由主人定时送进去,吃完拿出来,不要总放在里面。这样有助于新猫较快地建立新主人与食物的联系,以及相应的信任和感情。所有的准备工作(物质上的,心理上的)做完之后,就可以把新猫带回家啦。不过适应的过程才刚刚开始:
[1] [2]
责任编辑:网站站长

发表评论】 【加入收藏】 【告诉好友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 【返回顶部
相关文章
相关评论  0条评论  发表/查看更多评论
发表评论 返回顶部】【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
评分: 1 2 3 4 5

  • 请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  •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、损害国家利益、破坏民族团结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、破坏社会稳定、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。
  •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(直接或间接导致的)。
  •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。
关于我们 | 版权声明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 | 诚聘英才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公告 | 留言本

宠物世界博览网版权所有
备案号:沪ICP备06006141号